各普通高等學校:
高校畢業生是寶貴的人才資源。黨的二十大明確指出,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強化就業優先政策,健全就業促進機制,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2023年,面對畢業生人數再創新高、疫情影響、結構性就業矛盾突出等實際困難,全省各高校要早開局、走在前,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緊密聯系實際,創新思路舉措,千方百計促進高校畢業生多渠道就業創業,奮力開創我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新局面。現就做好2023屆全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1.壓緊壓實工作責任。各高校要把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擺在突出重要的位置,落實就業工作“一把手”工程,進一步建立健全主要領導親自部署、分管領導靠前指揮、院系領導落實責任、各部門協同推進、全員參與的工作機制,要將就業工作納入領導班子考核重要內容。建立完善就業風險防范化解機制,確保安全穩定。
2.加強就業工作機構和隊伍建設。各高校要積極創造條件,認真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機構、人員、場地、經費“四到位”要求。要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專職就業指導教師和專職就業工作人員與應屆畢業生比例,配齊配強就業指導人員,確保就業工作人員根據規定參加職稱評審。組織開展畢業班輔導員、就業工作人員全員培訓,加大資源供給和培訓保障力度。
3.做好就業宣傳工作。各高校要多渠道、全方位宣傳國家、省級等相關就業創業政策,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畢業生就業創業的良好氛圍。大力宣傳就業工作典型高校、先進人物和典型事例。繼續開展“浙些舉措助就業”就業創業工作典型案例和“浙里青春正飛揚”就業創業典型人物宣傳,推出一批具有推廣價值的優秀案例。
二、大力拓寬就業崗位供給
4.用足用好政策性崗位。各高校要加強“三支一扶”、西部計劃、第二學士學位、科研助理、城鄉基層社區、征兵等政策性崗位宣傳力度,激勵更多畢業生到基層、到山區26縣和海島縣幫扶鄉村振興,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業。
5.深入開展市場化崗位開拓行動。各高校要繼續深入開展書記校長訪企拓崗促就業專項行動,各二級院系、相關部門積極對接企業和用人單位,充分發揮產業聯盟、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的作用,主動走入園區、走進行業、走進企業,深入了解行業發展動態,了解企業用人需求,進一步挖掘崗位資源,深化多領域校企合作。
6.實施“百千萬工程”(百校聯動、千場招聘、五十萬崗位)。各高校要充分發揮校園招聘主渠道作用,積極組織畢業生參加國家級、省級系列專場招聘活動,同時充分發揮本校資源優勢,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積極舉辦線下校園招聘活動,確保校園招聘活動有序開展。高校要創造條件主動邀請用人單位進校招聘,支持院系開展小而精、專而優的小型專場招聘活動。
7.用好網上就業服務平臺。進一步優化浙江省大學生就業服務平臺與國家大學生就業服務平臺的對接,不斷提升平臺專業化、智能化、便利化水平。各高校就業網站、微信公眾號要繼續對接省級平臺,提供更多優質崗位信息,形成國家、省級和高校三級聯動的線上就業矩陣。要指導畢業生、畢業班輔導員、就業工作人員和用人單位積極使用國家及省級大學生就業服務平臺。
8.支持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各高校要積極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在資金、場地等方面向畢業生創業者傾斜,為高校畢業生創新創業孵化、成果轉化等提供服務。推動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浙江省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等大學生創業項目轉化落地。要積極宣傳靈活就業社會保障政策,有針對性地做好靈活就業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和幫助,切實維護畢業生合法權益。
三、建設高質量就業指導服務體系
9.全面提升就業指導服務水平。高校要健全完善分階段、全覆蓋的大學生職業生涯規劃與就業指導體系,確保有需要的學生都能獲得有效的就業指導與服務。進一步完善就業創業指導課程標準,打造一批就業指導名師、優秀就業指導課程和教材。充分利用“互聯網+就業指導”公益直播課、省級就業指導教師培訓等各類資源,提升就業創業指導課程質量和實效。開展職業發展教育月活動,通過校企供需對接、生涯規劃引導、簡歷撰寫指導、面試求職培訓、一對一咨詢等多種形式,為學生提供個性化就業指導和服務。打造校內外互補、專兼結合的就業指導教師隊伍,鼓勵更多的用人單位、行業組織參與高校生涯教育和就業指導工作。組織浙江省大學生職業生涯規劃大賽,努力提升大學生職業生涯規劃和就業能力。
10.深入推進就業育人。各高校要把就業教育和就業引導作為“三全育人”的重要內容,深入開展就業育人主題教育,組織基層就業典型宣講,引導高校畢業生保持平實之心,客觀看待個人條件和社會需求,從實際出發選擇職業和工作崗位。加強畢業生就業形勢和思想政治教育,幫助畢業生樹立正確就業觀、就業心理與心態,合理調整就業預期,推動畢業生盡早就業。
11.健全就業幫扶機制。各高校要重點關注脫貧家庭、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身體殘疾等困難畢業生,建立幫扶工作臺賬,按照“一人一檔”“一人一策”精準開展重點群體就業幫扶工作。健全“一對一”幫扶責任制,高校和院系領導班子成員、就業指導教師、班主任、輔導員、專任教師等要與困難學生開展結對幫扶,確保每一個困難學生都得到有效幫助。做好離校未就業畢業生不斷線服務。實施好“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計劃——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能力培訓項目”,組織學生參加就業能力培訓,提升畢業生就業競爭力。各高校要配套設立校級項目,推動“宏志助航計劃”覆蓋更多畢業生。針對畢業生就業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難,各高校要依靠校內外心理健康教育隊伍力量,開通心理援助熱線,個體咨詢和團體輔導相結合,為相關畢業生提供個性化、多維度的就業心理疏導和幫扶,幫助畢業生更好緩解焦慮情緒,正確對待就業壓力,積極主動求職就業。
12.切實維護畢業生就業權益。各高校要積極營造公平就業環境,在各類校園招聘活動中,不得設置違反國家規定的有關歧視性條款和限制性條件。配合有關部門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于存在就業歧視、招聘欺詐、“培訓貸”等問題的用人單位,要納入招聘“黑名單”并及時向畢業生發布警示提醒。加強就業安全教育,督促用人單位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就業協議書,幫助和支持畢業生防范求職風險,維護就業權益。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推進畢業生就業體檢結果互認。
四、優化求職就業手續
13.穩妥有序推進取消就業報到證。《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22〕13號)明確,從 2023年起,不再發放《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以下統稱就業報到證),取消就業報到證補辦、改派手續,不再將就業報到證作為辦理高校畢業生招聘錄用、落戶、檔案接收轉遞等手續的必需材料。高校要向用人單位和畢業生做好相關政策的解讀、宣傳,跟蹤了解、分析研判報到證取消后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對策研究,耐心細致做好指導咨詢,幫助畢業生順利完成就業報到、落戶和檔案轉遞等事宜。
14.建立畢業去向登記制度。根據國務院辦公廳有關文件要求,從2023年起,將高校畢業生畢業去向登記制度作為高校為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的必要環節。各高校要使用好浙江省高校畢業生網上簽約與畢業去向登記平臺,指導畢業生(含結業生)按規定及時完成畢業去向登記,指導實行定向招生就業辦法的畢業生嚴格按照定向協議就業并登記去向信息,鼓勵用人單位使用網上簽約平臺。教育部會根據有關部門需要和畢業生本人授權,統一提供畢業生離校時相應的去向登記、信息查詢和核驗服務。
15.強化就業統計監測工作。各高校要嚴格落實就業統計監測工作“四不準”“三不得”要求,切實掌握畢業生畢業去向進展情況,及時準確報送就業數據。嚴格執行畢業生就業統計監測工作違規處理辦法,對違反規定的高校和相關人員,嚴肅查處通報,納入負面清單管理。嚴格落實就業統計監測規范要求,嚴格審核學生就業信息及相關佐證材料。
五、完善就業與招生培養聯動機制
16.健全完善就業反饋機制。各高校要建立完善就業與招生、培養聯動的有效機制,把高校畢業生就業狀況作為學校學科專業結構調整的重要依據。重點布局社會需求強、就業前景廣、人才缺口大的學科專業,及時淘汰或更新升級已經不適應社會需要的學科專業。省教育廳將把高校畢業生就業狀況作為分類評價考核、一流學科建設、招生計劃安排等工作的重要依據。實行高校畢業生就業去向落實率紅黃牌提示制度,對連續兩年畢業生去向落實率低于50%的專業給予黃牌警告,連續三年低于50%的專業給予紅牌警告,暫停招生或取消招生資格。深入開展高校畢業生職業發展狀況及人才培養質量跟蹤調查,調查結果作為衡量高校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參考。
六、切實加強工作保障
17.進一步強化工作督促檢查。省教育廳將建立督促、通報、約談、問責機制,把畢業生就業納入重大教育決策、學科專業評估、高校領導班子考核等重要內容,適時深入各高校明察暗訪,檢查就業工作保障和落實情況。各高校要同步加強對二級院系的督促檢查力度,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就業工作,建立完善就業風險防范化解機制,確保就業安全穩定。要認真制定年度工作計劃、精心組織相關活動,深入開展典型宣傳,做好工作總結,有關進展情況及時報省教育廳。
浙江省教育廳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