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第三批浙江省清廉學校建設示范校認定工作的通知》,經設區市教育局推薦和高校自主申報、專家審核、實地核查和綜合遴選,擬認定浙江師范大學等144所學校為第三批浙江省清廉學校建設示范校,現將名單予以公示(見附件)。
公示期為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如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通過電話、信函、電子郵件等方式向省教育廳反映,信函有效期以郵戳為準。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應署實名,并提供聯系電話。我們將嚴格按有關規定為反映單位和個人保密。
聯系處室:浙江省教育廳組織處;電話:0571-88008921;通信地址:杭州市文暉路321號浙江教育大廈1914室;郵政編碼:310014;電子郵箱:zzc@zjedu.gov.cn。
浙江省教育廳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