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教育局,有關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第六屆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選獎勵活動的通知》(教辦廳函〔2021〕7號)要求,現將做好我省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浙江省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我省推薦第六屆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選獎工作的日常事務。
二、各設區市教科規劃辦、有關高校負責本地區、本校范圍內的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申報、資格審查和向浙江省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
三、為確保推薦工作按時完成,保證推薦質量,請各地各校嚴格按照《第六屆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選獎勵實施辦法》(見附件)規定的評審條件和要求組織實施,于2021年5月17日前將推薦參評成果匯總報送至浙江省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咨詢電話:0571-88846782;電子郵箱:zjjkgh@163.com;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學院路35號浙江教育綜合大樓612室省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
附件:第六屆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選獎勵實施辦法.doc
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
2021年3月24日